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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5日,株洲市委副书记、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3次专题会议,审议四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滨江城市设计与规划修改方案等。
副市长罗绍昀参加。
会议原则通过醴陵市、攸县、茶陵县、炎陵县四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。会议指出,要高度认真负责,紧扣“三区三线”划定和产业发展、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,抓紧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,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。要强化统筹衔接,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、发展与安全、当前与长远、传承与创新、经济与社会的关系,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、乡村振兴、产业布局等因素,为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空间。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,紧密对接长株潭都市圈、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,努力实现同向发力、协同发展。要严格规划控制和执行,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,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会议原则通过滨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规划修改方案(石峰大桥—芦淞大桥段)。会议强调,要着眼城市未来发展,立足“一江两岸”资源禀赋,科学规划、细化方案,注重自然生态与休闲功能有效融合、商业建筑与环境配套有效衔接,按照“差异化、特色化”要求,加强业态布局引导,全力打造靓丽风景线、提升城市品位。要强化规划引领,优化两岸交通组织,合理布局停车场等设施,将雨污管网、排水口规划建设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,严控两岸天际线,加强临江建筑风貌和高度密度管控,做到整体美观大气、有现代感,为城市形象增光添彩。要加强控违拆违与征拆工作,充分挖掘临江土地价值,统筹有效使用,确保实现增值增收。
会议原则通过石峰区轨道城片区有关地块(株所支路停车楼项目)控规修改论证及城市设计方案,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,加强与轨道城片区规划对接,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,着力提升项目的实用性、安全性、经济性、协调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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